本報訊 (王 棟 梁忠強 記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晉城市市場監管部門對全市電網企業和轉供電環節收費進行清理規范監督檢查。
此次檢查的重點對象為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小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重點內容包括電網是否嚴格按照山西省目錄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市場交易電量除外);轉供電主體是否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公示欄,是否將電網企業開具的電費結算發票復印件、所有終端用戶用電量明細、向終端用戶收取的電費標準以及電費總額、轉供電場所共用設施電費分攤清單等進行公示(在電網企業出具電費結算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更新全部公示內容)等。
據悉,2018年,山西省先后3次出臺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政策,單一制目錄電價每千瓦時降低了6.64分。2019年,山西省又兩次下發文件,分別自4月1日和7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單一制目錄電價每千瓦時降低了6.62分。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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