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 輝)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政府出臺《支持質量發展和品牌創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部署要求,推動全市質量發展和質量創新,打造質量品牌新高地,助力經濟強、百姓富、生態美的新階段現代化美好淮北建設。
《獎勵辦法》規定,支持質量發展和品牌創建主要包括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品牌升級、質量創新、標準化、知識產權服務與運用、提高制造技術及工藝水平、缺陷產品召回、研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應用現代質量管理體系和政府質量獎等各類表彰獎勵。
關于品牌創建工作,《獎勵辦法》規定,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的個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關于檢驗檢測工作,《獎勵辦法》規定,對新認定國家級檢驗檢測中心(機構)資質認定(CMA)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省級檢驗檢測中心(機構)資質認定(CMA)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CNAS實驗室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資質認定(CMA)的檢驗檢測機構且檢測設備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資質認定(CMA)的檢驗檢測機構且檢測設備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下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關于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獎勵辦法》規定,對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市級以上通報表揚的縣區,在質量工作績效考核中予以適當加分。消費品生產企業主動履行召回義務,對主動實施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公告的,在申報政府質量獎、“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放心消費示范企業等方面,給予優先推薦。
《中國質量報》【新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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