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日前向社會公布2024年民生領域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一起關于消費欺詐的案例引起廣泛關注——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三亞市市場監管局對三亞田獨莊輝陽海鮮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一消費者在購買海鮮過程中,該店員工使用無提手的筐去皮后,再將裝有海鮮且有提手的筐替換稱重。經查該店內監控視頻,發現近半個月內當事人實施了8次以此作弊方式造成缺秤少量的違法行為。執法部門依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定》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款50萬元、停產停業3個月的行政處罰。
許多網友為三亞執法部門的做法點贊,表示對消費欺詐行為就該嚴懲重處,以儆效尤。
現實生活中,消費者在購買計量商品過程中,遭遇商家缺秤少量的事并不少見。客觀上講,海鮮、水果、蔬菜等非定量包裝的現售農副產品,其價格往往與形狀、色澤等外觀品相直接掛鉤,稱重也會因水分、雜質、包裝等不同而變化很大,這就使得銷售過程更容易受人為因素影響。這種“人為”因素的存在,讓缺秤少量的非誠信行為更易發生。
對于計量不準問題,有人說,萬事無絕對,計量也沒有百分之百準確,因此秤上出現偏差無可避免。這話有一定道理。一般來講,出現計量偏差有幾點原因:一是計量器具、設備本身不夠精準。人類一直在通過各種科學技術手段提高計量準確性,但“準確”永遠是相對的,無法做到絕對,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二是測量方法不夠完善。不管是稱重法、體積法,任何測量方法本身都有缺陷,無法保證絕對準確。三是測量值受環境影響。測量過程中,周圍環境的溫度、濕度、氣壓等條件會發生變化,這也能反映到測量結果上。四是測量值受測量人員狀況影響。使用計量器具、設備的人員其業務素養、實踐經驗及操作時的生理、心理狀態等,都會對計量結果產生影響。
由于上述問題無法得到根本性解決,計量不準就成為一種客觀存在。然而,這種客觀上的測不準與現實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缺秤少量完全是兩碼事,一定要區別對待,前者絕不能成為后者的借口。事實上,正是因為計量結果無法做到完全準確,我國關于計量的法律法規對待誤差有一定的寬容度,體現了追求科學準確與適當寬容誤差的統一。《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對“量”的誤差范圍作了詳細規定。質量或體積定量包裝商品標注凈含量(Q)在500~1000克(或毫升)范圍的,允許短缺量(T)<15克(或毫升)。按百分比算,允許短缺量應<Q的1.5%。而像繩索線帶之類以長度計數定量的包裝商品,根據上述規則,長度≤5米時,不允許出現短缺量,長度>5米時,短缺量需控制在商品標注凈含量的2%以內。
生鮮等非定量包裝商品也應參照上述標準計算偏差。偏差之偏,正常情況下有往大(多)偏,也有往小(少)偏,若計量銷售商品只往一個方向偏,即只會減量,那就不正常了。減的量在國家規定允許的范圍內,這沒什么說的,但超出了范圍,一定是商家故意做了手腳,就是失信之舉,就是心偏了。至于文首案例中商家通過偷換盛裝工具“人為”制造偏差,實現減量,則是欺詐之舉,必須受到法律嚴懲。
對于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缺秤少量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進一步完善計量法規標準,加強監管。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認真處理消費者的反饋投訴,依法嚴厲打擊計量作弊、消費欺詐等違法行為。可采用申誡罰的方式,對計量作弊者實施“黃牌警告”(一些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對不誠信商家掛“缺秤少量被黃牌警告商戶”的牌子,收到很好的懲戒效果)。要督促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管理方及電商平臺建立健全商戶管理制度,提高準入門檻,加強對入駐商家的資質審核;建立更為嚴格的懲罰機制,及時懲處或清退違規商家,對潛在違規者形成威懾。開發和推廣使用防作弊電子計價秤等設備,探索防計量作弊技術解決方案,以提高消費者維權便捷度、成功率。當消費變得公開透明,消費者“用腳投票”的作用發揮出更大威力,市場就會變得更干凈、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