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玉龍
“沒想到,‘雙11’的營銷短信這么厲害了,竟偽裝成驗證碼,繞過了手機上的‘垃圾短信’攔截系統。”浙江省寧波市消費者楊女士告訴記者,某電商平臺“雙11”預售啟動當天,她接連收到了3條帶有驗證碼的短信。而這實際是該平臺的“雙11”營銷廣告,其中插入了驗證碼及“驗證碼拒收請回復R”等字樣。 (據《工人日報》)
消費者此類遭遇并非個例。有消費者表示:“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里收到7條相同內容的短信,且來自不同號碼,而且里面都帶有驗證碼。”手機短信的功能之一就是接收驗證碼,如果短信里有明確的驗證碼字樣,運營商或第三方攔截系統可能就會放行,以免用戶錯過重要信息,而這也無形中給用戶帶來風險隱患。
消費者應對這類短信提高警惕。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發送商業性信息或者撥打商業性電話。但從現實來看,一些商家在“鉆空子”。經營者理當增強依法誠信經營意識,通過誠信守法的方式開展營銷活動,不能通過非法手段套路消費者,甚至肆意侵害消費者權益。
對此現象,筆者認為,相關部門應當加大依法打擊力度。一旦監測到或者有消費者舉報,應依法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同時,誠如受訪專家指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用于商業推廣的特服號碼(如106開頭的號碼)的管理,包括使用是否超出許可范圍、是否經過用戶同意等。當然,相關部門也應該加強消費警示,增強公眾對此類營銷短信的認知和防范。
電商平臺應當積極作為。不少消費者之所以收到營銷短信,除了“雙11”是促銷節點外,或還因為曾購買過該網店產品,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被記錄了下來。而實際上,平臺“默認”注冊用戶同意直接發送促銷信息,平臺商家利用平臺規則漏洞發送營銷短信等問題較為突出,明顯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因此,電商平臺應當遵循法律行事,對消費者負起責任。
此外,運營商應當多為用戶考慮。一方面,加強相關警示,提醒用戶仔細識別驗證碼短信以及相關技巧;另一方面,消費者因營銷短信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積極協助消費者進行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