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結果顯示,山西省檢驗檢測機構總體情況較好,但存在部分機構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據介紹,2024年9月至11月,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組織開展了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監督抽查。根據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和抽查比例,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從該省檢驗檢測機構庫中隨機抽取40家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從總體情況看,大部分檢驗檢測機構能夠認真執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落實主體責任,保持并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較為客觀、公正地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此次監督抽查發現5個方面問題。在機構主體責任方面,部分機構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自律意識較差,雖然按要求填寫了《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自查表》,但大多都流于形式,沒有認真自查并發現問題;部分機構人員管理制度不健全,培訓方式固化,針對性不強。在管理體系方面,部分機構未及時按最新要求編寫管理體系文件;部分機構管理體系運行不完善,人員管理、文件管理、內部審核、管理評審、日常質量監督、質量控制實施不規范。在儀器設備、設施和場所環境方面,個別機構儀器設備、設施、標準物質、場所環境不能滿足檢驗檢測技術要求;部分機構儀器設備未及時按要求進行量值溯源;部分機構儀器設備的標識、期間核查、維護保養等管理不規范、記錄不全。在報告及原始記錄方面,個別機構未嚴格按照標準編制檢驗檢測報告,報告信息填寫不完整,表述不規范;部分機構原始記錄填寫、修改不規范,信息缺失;部分機構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實,管理混亂。在檢驗檢測行為方面,個別機構未嚴格依據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規定的項目、程序和要求進行檢測;部分機構樣品在采集、運輸、處置、流轉、保護、存儲等環節缺乏應有的控制和記錄。
在此次監督抽查中,重點領域存在3個主要問題。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方面,個別檢驗機構降低檢驗標準,涉嫌違規替檢;部分機構側滑、軸制動等檢驗項目操作不規范;部分機構對貨車、掛車的外廓尺寸檢驗把關不嚴。在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方面,個別機構上線檢驗過程中操作不規范,未按照國家標準要求使用發動機轉速傳感器;個別機構檢測計算機系統未專機專用,安裝了除檢測專用軟件以外的其他軟件;部分機構外觀檢驗原始記錄信息不全、填寫不規范,與實際車輛、檢驗報告中信息不一致,無法溯源;部分機構儀器設備日常檢查操作不規范,標準氣體和濾光片自檢記錄不完善;部分機構設備標定和維護保養不到位,檢測人員操作不熟練。在環境監測機構方面,個別機構現場采樣布點不滿足方法要求,采樣記錄填寫不規范,水質采樣瓶分類及標識不明確;個別機構實驗室存在交叉污染的風險,樣品、試劑及標準物質的管理不夠完善,廢液存放不規范;部分機構原始記錄數據修約不規范,原始記錄表格使用錯誤,機打原始記錄缺少人員簽名。
通報要求,山西省各市市場監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屬地監管,抓好檢查后處理工作。各檢驗檢測機構要扎實開展后續整改,嚴格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各市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厘清本部門與檢驗檢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統籌推進檢驗檢測監管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和其他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優勢,形成監管合力,不斷提升檢驗檢測綜合監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