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丁 瑩)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修訂發布《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首次對綠色產品認證活動系統性作出全面、統一規范,標志著我國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從單一標識管理向認證全鏈條監管的重大轉變。
據介紹,此次修訂發布的《管理辦法》共7章44條,立足“統一產品目錄、統一評價標準、統一認證規則、統一產品標識”原則,聚焦綠色產品認證活動全過程監管,明確體系分級分類管理思路,清晰界定綠色產品全項認證與分項認證的適用場景。同時,《管理辦法》對認證實施、證書管理、標識使用以及監督責任等內容作出細化規定,明確各相關方的主體責任,為相關工作提供明確指引。
根據《管理辦法》,綠色產品是指產品的資源、能源、環境、品質等綠色屬性符合相關評價標準的產品。根據產品的綠色屬性、產業基礎、消費需求,綠色產品認證體系實行分類認證管理,包括綠色產品全項認證、綠色產品分項認證。綠色產品全項認證是指認證機構對產品的全部綠色屬性,是否符合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實施的合格評定活動;綠色產品分項認證是指認證機構對產品的部分綠色屬性,是否符合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實施的合格評定活動。綠色產品標識是指產品通過綠色產品認證方式獲得,證明產品符合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的合格評定標識。
按照《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信息平臺,發布綠色產品相關政策法規、產品目錄、實施機構、認證依據標準、認證實施規則、認證結果及采信狀況等信息,發布綠色產品相關優秀案例,傳播綠色發展理念,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同時,市場監管總局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組織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國際合作。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國際互認活動,應當在國家對外簽署的國際合作協議框架內進行。
《管理辦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組建綠色產品認證技術委員會,并根據需要分設相應領域的技術委員會,協調解決綠色產品認證有關技術問題,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為綠色產品認證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該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和標準等技術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生產企業和用戶的代表和專家組成。
據介紹,截至目前,我國綠色產品認證目錄共覆蓋電子電器、家具、建材、快遞包裝、紡織品等在內的122種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產品,有效認證證書近4萬張,涉及獲證企業8000余家。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完善綠色轉型支持政策,健全市場化機制,不斷厚植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為我國綠色產品高質量發展,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貢獻認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