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進一步筑牢乳制品質量安全防線
本報訊 (記者張文禮)為進一步規范乳制品生產許可工作,強化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就修訂后的《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征求意見稿)》〕,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乳制品質量安全關乎民生福祉,一直以來都是市場監管工作的重點。據了解,現行《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2010版)》實施以來,在規范乳制品行業生產裝備條件、提升加工技術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推動我國乳制品行業質量管理能力和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升,行業質量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但隨著我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對食品生產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標準和新的要求。同時,在長期的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實踐中,逐漸暴露出產品分類不夠細致、人員管理要求不明確、制度體系不夠完善、全流程質量控制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難以完全適應行業發展新形勢和監管新需求。
為破解這些難題,進一步統一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要求,為生產許可審查提供技術支撐,進一步推動乳制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生產行為、保障乳制品質量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啟動了此次修訂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在現行細則基礎上進行了系統性完善,主要包括七大方面。
一是規范名稱表述,將原《企業生產乳制品許可條件審查細則》修改為《乳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使名稱更符合監管工作實際和法規要求。二是優化結構體系,涵蓋總則、生產場所、設備設施、人員管理等,邏輯層次更加清晰,便于審查人員操作和企業理解執行。三是細化產品分類,將乳制品許可類別由原來的液體乳、乳粉、其他乳制品3類,細化擴展為液體乳、發酵乳、乳粉、嬰幼兒配方乳粉用基粉和其他乳制品等11類,提高實際操作性。四是完善生產場所要求,細化廠房選址和廠區環境的要求,列出常規生產場所,根據產品工藝特性調整部分生產作業區的潔凈度要求,增加清潔作業區的衛生和出入控制要求,增加檢驗室、倉儲場所和接收與發放區域的要求。五是修訂設備設施與工藝流程要求,包括細化列明乳制品生產常規用設備設施,增加清潔消毒設施、廢棄物存放設施、衛生設施等具體技術要求;列出乳制品的生產工藝流程,要求企業制定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六是嚴格人員管理標準,增加對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要求,增加檢驗室負責人的學歷資質要求,細化人員培訓管理要求。七是健全管理制度體系,細化增加企業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對原料供應商審核、進貨查驗、檢驗管理、運輸管理、質量安全追溯、產品召回等作出明確規定,要求企業建立覆蓋所有環節的管理制度,規范生產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