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2月1日正式實施
四川開出首張罰單
本報訊 (熊紋玉)虛構“村主任”身份、編造政府補貼優惠券、以“果子爛在地里”賣慘營銷……近日,四川省蒲江縣市場監管局在網絡監測中發現一平臺直播間涉嫌虛假宣傳銷售蒲江耙耙柑,經查實,主播林某通過多重虛假宣傳手段銷售,目前該案已調查終結,擬對其處以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此案是《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后,四川開出的首張罰單。
經查,主播林某并非其自稱的蒲江縣某村“林主任”,實為自由職業者,受“蘭某生鮮果園”負責人周某邀請帶貨。直播中,林某編造“蒲江縣政府發放10元優惠券”“果子滯銷需救村民”等虛假信息,宣稱直播間“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事實上,林某與周某約定每單可獲1.3元帶貨傭金,全程以牟利為目的。更關鍵的是,直播時蒲江耙耙柑尚未到1月下旬的規定上市時間,所謂“滯銷”純屬子虛烏有。
“該案典型性在于涉及身份造假、虛假宣傳等多重違法行為,觸碰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直播電商監管的紅線。”蒲江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2026年2月1日《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主播、服務機構的“四方責任”被全面壓實,以往主播單獨違法、平臺和商家“甩鍋”的局面將徹底改變。此案,提供直播賬號“蘭某生鮮果園”的電商經營者周某被另案處理,也將受到行政處罰。
作為全國耙耙柑單品種植面積最大的縣域,蒲江縣近年來以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為抓手,構建“標準+質量+品牌+巡查”四位一體監管模式,全域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綠色防控替代化學防治”工程,建立“縣級基地對標有機標準、鎮級基地對標零化學農藥零化學肥料零化學激素‘三個零’標準、村級基地對標綠色食品標準”的三級種植規范。
為守護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價值,蒲江縣市場監管局結合“春雷行動2026”,聚焦耙耙柑采摘、銷售全鏈條開展整治,于2026年1月4日、12日連續發布兩份通告,分別對違禁農業投入品保持“零容忍”,并嚴厲打擊電商領域制售假冒偽劣農產品行為。
截至目前,蒲江縣市場監管局針對淘寶網、京東等傳統電商平臺及抖音、快手等直播電商開展監測,共計監測網頁29.47萬頁次、店鋪4.42萬家、商品10.66萬件、相關直播及視頻5916個,摸排虛假宣傳、商標侵權、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線索237條,查處本地案件11件,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線索2起,向異地移交案源線索17條。市場監管部門通過與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建立聯合處置機制,開展異地打擊、跨區域協作,已成功處置超市虛假標注產地、異地虛假宣傳推廣等多起典型案件。同時,蒲江縣市場監管局在成都市率先啟用成都市直播電商AI智能監測系統,實現單次實時監測500個直播間,AI模型智能識別違規內容并關聯主體與商品,精準破解監管痛點,相較于傳統人工巡查更具智能化和時效性。
“蒲江耙耙柑作為地理標志產品,采摘始期為2026年1月下旬,或需滿足可溶性固形物≥13%的標準,方可采摘銷售。”蒲江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地已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和溯源碼制度,消費者掃碼可查看產品產地、生產方、質量檢測等信息。針對獲得“蒲江耙耙柑”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授權的多家經營主體,監管部門要求其建立全鏈條質量管控體系,實現從種植到銷售的全程規范管理。
“以前網上常有假冒產品擾亂市場,政府的嚴監管讓我們這些堅持生態種植的果農吃了定心丸。”蒲江縣花田有機農場負責人楊欣表示。下一步,蒲江縣市場監管局將持續深化“以案釋法”,加強電商主體約談培訓,落實信用聯合懲戒,推動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共治格局,切實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和地理標志產品品牌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