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違法 處處受限
——陜西省建立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月5日,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要求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制度,讓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該《制度》明確了五項具體任務:
一是建立健全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機制。圍繞失信企業信息歸集、推送、接收、公示、限制等方面,統籌整合原工商、質監、食藥、知識產權、物價、鹽務等部門的失信企業“黑名單”管理制度,按照新型市場監督管理需要,形成較為完備的市場監管信用約束機制。
二是歸集整合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建立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集中統一的數據庫,實現省、市、縣、所四級業務數據的集中。將違背市場競爭準則和誠實信用原則,被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為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以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企業嚴重違法行為負有責任的企業法人和自然人股東、其他相關人員的信息進行匯總后推送至全省統一的違法失信“黑名單”信息系統。
三是依法公示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建立健全失信企業“黑名單”常態化發布制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陜西)、信用中國(陜西)及各類媒體向社會公開曝光本部門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
四是互聯共享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明確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歸集工作的路徑方式、數據規范和任務分工,建立職責清晰的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互聯共享工作機制。 全面、及時、準確歸集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
五是強化應用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收到其他部門推送的失信企業“黑名單”信息后,將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立即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措施。同時從嚴審核、限制新增相關事項;對失信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取消相關責任者榮譽稱號和評優評先資格。(馬少培 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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