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何正君 吳佳嶺)9月22日,廣西南寧市“2020年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月”暨打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執法行動啟動。


當天上午,南寧市林業局、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南寧市森林公安局、南寧市林政稽查大隊、南寧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等9個部門組成兩個聯合執法組,分別到淡村市場和茅橋農貿市場開展打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執法檢查,對非法經營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行為進行查處。執法組先后對市場及周邊的活禽攤點、干貨制品攤點和餐飲酒樓進行執法檢查,認真查看有無銷售違禁野生動物活體或蛇酒、蛤蚧酒等野生動物制品。同時,執法人員還拿著宣傳小冊子,向經營戶認真講解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政策法規,并發放宣傳資料,提醒經營戶不要銷售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制品。


據執法人員介紹,自新冠肺炎疫情以來,通過各有關部門廣泛的宣傳和持續不斷地巡查,經營戶的遵章守法意識不斷加強。此次檢查暫未發現市場內和市場周邊存在違法經營和加工野生動植物的行為。
據悉,今年9月是廣西第30個“愛護野生動物宣傳月”。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決定》(簡稱“一法一決定”),南寧市林業和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開展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和走私行為,有效遏制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為發生。
根據“一法一決定”,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野生動物一律禁止售賣食用,除去已公布可售賣的畜禽目錄外,目前市場上可售賣的水生兩棲養殖動物主要為牛蛙、珍珠鱉、黃沙鱉等。過去不少市民常食用的竹鼠、蛇類、果子貍、豪豬等野生動物,均已列入禁食行列。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主動拒絕食用野生動物,如發現市場上有野生動物銷售,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形成全社會參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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