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作為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反壟斷和價格監督檢查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苑晟在市場價格監管領域,始終用實際行動踐行著市場監管人的責任和擔當,為上海市市場價格平穩、供應有序貢獻自己的力量。

2020年年初,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攪動了市場的供應秩序和價格穩定。為有效遏制疫情期間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維護非常時期的市場價格穩定,苑晟沖鋒在前,充分發揮黨員模范帶頭作用,和同事們一起“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在大戰中踐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做好維護市場價格穩定的衛士。2019年11月被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評為上海市“進博先鋒行動”優秀共產黨員。

舍小家,主動作為盡責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疫情就是命令,面對來勢洶洶的疫情,正在家中休息的苑晟同志放下一家老小,立即調整狀態,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他以最快的速度緊急參與起草和印發《關于開展疫情防治相關商品價格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關于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口罩等防控物資生產領域價格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因時因勢做好疫情期間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應戰、應考的關鍵部署。為了盡快制定并完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認定政策措施,他主動加強與市場監管總局、市發展改革委溝通協調,1月31日那天,他與市發展改革委等相關同志一起激烈研究討論,加班修改材料,當天離開人民大道200號的時候,半夜的星光早已披掛無人的馬路。
止紛爭,定規立制穩價
疫情初期,市場價格舉報數量急劇增加。苑晟“想基層之所想,急基層之所急”,研究并起草了《關于開展疫情防治相關商品價格提醒告誡、重點約談等工作口徑》,積極指導各區市場監管局妥善處置相關價格輿情,參與商定12315投訴舉報熱線和區市場監管部門相關答復和處理口徑。針對“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情形以及商品實施范圍等常見業務咨詢,他主動根據《價格法》等規定及其釋義,征求多方意見建議,編寫并發布《關于落實總局指導意見的相關執法口徑說明》等多份材料,重點對基層執法實踐中充滿爭議的“進銷差價率”確定、“大幅度提高”認定標準、違法所得計算等急難問題,形成明確的具體的可操作的辦案口徑,方便基層執法人員操作。疫情期間,他認真思考,撰寫《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法理解讀和理性反思》文章,對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法理認識和執法得失進行了總結和反思,先后在“中國市場監管研究”發表,得到了業內專家和一線執法人員的一致好評。
保供應,堅持民需第一
苑晟始終把保障民需放在履行工作職責的重要位置,盡己所能聯絡蘇寧、永輝等企業,就額溫槍、護目鏡等緊缺防疫物資進一步拓寬渠道、協調貨源、保障供給。針對本市口罩定點生產企業因成本上漲提出調價訴求,苑晟參與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商務等部門,協商研究處理口徑,全力保障市場供應,并妥善處理相關的投訴舉報,耐心做好說服解釋工作。當部分企業面對嚴格的哄抬價格執法態勢,不知道口罩等防疫用品應該如何定價,出于擔心、謹慎等心理,不敢進貨不敢銷售時,他耐心細致地對咨詢問題一一作出解答,穩定經營者價格預期以促進“保供”,并對企業反復強調:“請堅持把公眾防疫需求放在首位,在誠實守信、守法經營的基礎上,切實履行好特殊時期的價格控制、質量把控、全力供貨等方面的社會責任。”2020年3月,苑晟妥善指導中國石油上海銷售公司積極支持本市解決復工復產中的防疫物資不足的難題,發揮上海40座加油站等供應渠道優勢,將20萬只口罩等防疫物資平價低利投入市場。

嚴監管,奮戰防疫一線
3月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堅期間,根據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場監管總局緊急從上海調人趕往江蘇、廣東等熔噴布生產企業集中地區開展熔噴布哄抬價格專項執法檢查。苑晟同志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克服疫情嚴峻和家庭困難,奔赴疫情防控的第一線。3月5日至3月13日期間,他輾轉宿遷、江陰、張家港等多地,參與了九家相關企業的價格檢查和情況調研,同時還持續溝通協調本市相關業務工作,擔負起“兩頭作戰”任務。在一無現成經驗、二無案件線索的情況下,苑晟和工作組其他同志一起克服時間緊、任務重等困難,加班加點,分析和排查成百上千條成本、銷售等各類數據記錄,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線索甄別方法,發現并立案調查江蘇省某無紡布有限公司。該公司熔噴布售價從疫情前每噸1.8萬元,漲至每噸40萬元,被市場監管總局公開曝光,并被處以高額罰款。
求實效,顯現抗疫成果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價格違法行為立案數共計173起,苑晟參與指導或溝通協調的哄抬物價案件80余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查處的家樂福超市徐匯店哄抬蔬菜物價案(處罰200萬元),對相關經營者起到了很好威懾作用。該案查處后獲得了市有關領導的批示肯定,并多次被選作典型案例在新聞發布會、新聞報刊上公開曝光,市場監管總局3月12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會上也曝光該案例作為重要民生價格典型案例。苑晟同志主筆起草的《關于疫情防治相關商品的價格提醒告誡函》《關于防控物資生產領域的價格提醒告誡函》《電子商務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書》,先后通過上海市場監管公眾號發布,并被上海發布、中國新聞網、光明網、新浪網等多家媒體轉載,相關閱讀量均超10萬次,有力形成了有關市場價格的輿論高壓態勢。(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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