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四川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對國務院公布“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中涉及市場監管的17項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的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成都市青白江區、雙流區,瀘州市龍馬潭區參照執行)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將《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確定的市場監管領域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和中央層面設定的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的2項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納入清單管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列明責任單位、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內容。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清單動態調整更新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要明確監管責任,落實放管結合、并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四川省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對清單中的改革事項,要逐一落實責任部門,壓實監管責任。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培訓和宣傳解讀,調整優化業務流程,修訂完善工作規則和服務指南,改造升級信息系統,確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實。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與傳播平臺,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傳“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關切,擴大改革舉措的社會知曉度和政策影響力,為改革推進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供稿:四川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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