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新年伊始,江蘇省首個關于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的市級地方標準《DB 3212/T 1086-2021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由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并于1月1日正式實施。
此項標準是由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經過長期的摸索調研后提出,并組織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寺巷街道、泰州市標準化院共同起草,由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權威發布。
《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規定了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術語和定義、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機制、工作保障、宣傳教育、工作檔案和監督評價等內容。
首次從組織機構上明確了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協助管理員的設置、運作、職責、管理、經費保障、考核等內容,適用于指導泰州市鄉鎮(街道)開展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的相關工作。
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一直以來積極思考、創新開展工作,從源頭加強對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管理,大力推進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性、標準化建設,切實理順了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充分發揮了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獲得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評,取得了有目共睹、實實在在的成效。
這項標準的順利發布實施將促進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和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極大地推動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為全區人民提供更高水平的食品安全環境,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謝征征 通訊員 張吉祥)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