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圳市中菱電梯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規定進行電梯維保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深市監鹽處罰〔2022〕梅沙8號顯示,深圳市中菱電梯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鹽田監管局罰款10000元。處罰事由為:特種設備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七十一條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電梯、起重機械維護保養單位改正,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罰款,并提請許可實施部門依法吊銷其相應的許可證。
行政處罰信息還顯示,處罰決定日期為2022年8月31日。深圳市中菱電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劉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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