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龐鶴) 近年來,在國家食品大抽檢監管模式下,隨著抽檢量的增加,產生了大量的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如何妥善處理食品安全抽檢合格備份樣品,避免資源浪費是現階段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近日發布《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合格備份樣品處置規范》(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規定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合格備份樣品處置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規范提供樣品、樣品處置、報備制度、樣品標識和責任保險。
征求意見稿指出,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堅持安全規范、經濟合理、方便及時、公開透明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機制,監督檢查承檢機構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承檢機構負責制定本機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制度,向任務來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備合格備份樣品處置情況。
征求意見稿指出,承檢機構應規范提供樣品,及時開展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在處置過程中按照相關要求做好合格備份樣品貯存、運輸以及處置資料記錄等工作,并做好合格備份樣品處置臺賬,準確完整記錄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流程,建立合格備份樣品處置工作資料檔案,檔案保存時間不少于三年。
征求意見稿指出,檢驗結論合格的合格備份樣品,承檢機構應當自檢驗結論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妥善保存復檢合格備份樣品,承檢機構應具備相應的設施及環境條件。復檢合格備份樣品剩余保質期不足3個月的,應當保存至保質期結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原則上在承檢機構出具合格檢驗報告書1個月后,可按規范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對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
征求意見稿規定,抽樣檢驗合格備份樣品處置方式分為捐贈、拍賣、科學研究、銷毀,以及其他。具體涉及:合格備份樣品剩余的保質期限在3個月以上且保存狀態良好,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合格備份樣品捐贈給有關社會組織、福利機構、救助機構等組織;仍在保質期限內且價值較高的合格備份樣品,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拍賣;還具有科學研究利用價值的合格備份樣品,可供有關承檢機構或科研單位作為科學研究使用;不宜采取捐贈、拍賣、科學研究等處置方式的合格備份樣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銷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將合格備份樣品用于科普宣傳活動、抽檢工作日常管理等其他相關用途。
征求意見稿要求,對擬采取捐贈、拍賣方式處置的合格備份樣品,承檢機構應在處置前填寫報備表,及時向任務來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備。對擬采取科學研究、銷毀方式處置的合格備份樣品,承檢機構可在處置后向任務來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備,原則上每半年報備一次。
此外,針對樣品標識和責任保險,征求意見稿要求,用于捐贈、拍賣或科學研究條件的合格備份樣品,應當在樣品表面加貼捐贈、拍賣或科學研究等標識,避免樣品違規流入市場。應對捐贈、拍賣樣品進行食品安全投保,保障食品備樣處置工作順利實施。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征求意見稿旨在完善抽檢備份樣品再利用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抽檢備份樣品的合理利用,踐行節約社會資源與服務社會公益的理念,實現保障食品安全與履行社會責任的雙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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