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稱,2022年6月20日,其在酒店掃碼借用了共享充電線,產品上標明“支付寶掃碼免押金使用”。
消費者表示,使用充電產品時間不超過2小時,歸還后也收到系統發送的確認通知。
7月26日,消費者卻發現共享充電線商家通過支付寶收取他199元費用,消費者認為商家收費不合理,要求退款。
接到投訴后,工作人員及時跟進處理。
經調查,商家稱其公司的共享充電產品與支付寶簽訂信用免押租借,消費者可憑借信用分先使用再付費,使用結束歸還設備后,在賬戶余額充足的情況下自動扣費。
此案,經調解,商家退回了消費者199元。
此外,在調查、調解過程中,為規范商家的經營行為,工作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了針對性的優化和整改措施:
1、在共享充電設備上,貼上顯眼的使用指引、說明;
2、明確收費項目及標準,并通過技術手段給消費者必要的提醒,充分尊重消費者知情權;
3、對于投訴,安排專線客服及時處理。
案件點評
消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案件中,消費者成功歸還設備一個月后,卻被莫名扣費,經營者行為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
共享充電產品作為共享經濟新模式,發展勢頭迅猛,在帶給消費者便利的同時,日漸暴露出計費不規范、押金安全缺保障、商家免責條款過于寬松、消費者個人信息的使用、處理不合規等各種問題,影響了行業服務質量,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經營者、監管者、消費者等各方參與、共管共治。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