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司法部發布5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系列典型案例。其中,南昌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案——《專業調解組織成功化解涉企知識產權糾紛》入選。
廣東省某通信有限公司與南昌縣、安義縣六家維修中心侵害商標權糾紛系列案件
●案情簡介
廣東省某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是廣東一家民營企業,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生產和銷售各類電話機、手機、手機配件、飾品等,某公司在上述商品和服務上擁有某知名品牌注冊商標。
2022年1月底,某公司向南昌某法院起訴南昌縣某手機維修中心、南昌縣某通訊經營部、安義縣某通訊服務部、南昌縣某通訊業務代辦點、南昌縣某通訊店、南昌縣某手機維修中心等六家手機銷售和維修商戶,理由是上述六家商戶在經營活動中有銷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注冊商標的手機充電器、數據線等手機配件的行為,請求法院判處六家商戶各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萬元。
但六家商戶都表示,自己只銷售極少量的標有某知名品牌商標的手機配件,作為零售商,無法分清真品與假貨,而且自己也不是生產假貨的廠家,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即使侵權,所得收益才幾十元或者一百多元,無力承擔某公司提出的4萬元的賠償數額。
法院經過訴調對接程序將該案委托至某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調處。調委會受理糾紛后,經研判,指派經驗豐富的調解員進行調解。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包括三個問題:
1、零售商是否應承擔商標侵權責任?
2、六家商戶是否可主張合法來源抗辯?
3、如何確定賠償數額?
●案例過程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日益頻發,相當一部分案件屬于批量訴訟,案情簡單,涉及的法律問題爭議不大。如果能在訴前通過調解有效解決,不僅可以減輕法院的審判壓力,也能及時對侵權商戶進行普法,培養廣大經營者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1、事前充分溝通,與原被告共情
調解工作開始后,調解員全面詳細閱讀起訴狀、某公司提交的證據材料,并查閱了各地法院對類似商標侵權案件的裁判文書,重點了解有關賠償金額的計算標準和方法。同時與雙方當事人進行電話溝通,了解各方的想法和訴求。
首先,調解員了解到,某公司作為手機品牌廠商,在國內手機市場占有較高份額,其注冊商標是一個有一定影響的手機品牌,某公司提起這批訴訟,主要目標是為了打擊假冒其注冊商標的盜版手機配件產品,獲得賠償不是主要目的。
隨后,調解員與六家商戶溝通,由于六家商戶都是零售商,屬于小本經營,市場上假冒某知名品牌手機配件的產品普遍存在,商戶們缺乏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對于自己突然被告上法庭,感到難以接受。調解員在調解之前,首先表達了對六家商戶想法的理解,同時告訴他們訴前調解的優勢,打消了他們的思想顧慮。
2、普法宣傳教育,打消疑慮
本案屬于知識產權侵權的批量訴訟,被告方都是侵權產品的零售商,他們對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基本不了解,對自己要承擔法律責任也抱著心不甘情不愿的態度。調解員在與六家商戶溝通時,重點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關于商標侵權行為的規定,第六十三條關于賠償數額計算的規定,第六十四條關于合法來源的規定。在普法的同時,把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問題解釋清楚后,六家商戶心中的疑慮和委屈消除了,思想也慢慢地開始轉變。
3、闡釋賠償數額的具體計算方法和展示相關判決書
六家商戶對自己要承擔賠償責任沒有異議,但是對案件如果進入訴訟階段,法官可能判決的賠償數額表示擔心,怕自己現在接受調解達成的賠償數額最后高于法官的判決數額,自己吃虧。為打消商戶的疑慮,調解員向雙方闡釋了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并出示類案裁判文書,讓雙方了解類似案例的判決結果,使商戶對賠償數額的合理范圍做到心中有數。隨后,調解員再次對雙方就賠償數額進行調解,六家商戶表示愿意接受某公司主動降低后的賠償數額。
本案從法院立案庭轉給調委會到調解成功,僅經過11天的時間,有效節省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調解員在查清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注重法理情相結合,尋求突破口,促成雙方互相讓步,達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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