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宋坤)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與廣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圖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2023)滬0117民初5686號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訴被告廣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一審判決如下:
一、被告廣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付原告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安裝款267,475元;
二、被告廣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違約金(以267,475元為基數,自2021年8月7日起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照日萬分之一計算)。
如果負有金錢給付義務的當事人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5,510元,減半收取2,755元,由被告廣安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擔(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付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據本網查詢發現,今年以來,永大電梯設備(中國)有限公司及旗下分公司已多次起訴碧桂園旗下公司。

(圖源:天眼查)
此外,8月10日,碧桂園發布內部消息公告稱,根據集團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個月未經審核的財報初步評估,今年中報凈利潤虧損介乎人民幣450億元-550億元。預計凈虧損主要是由于房地產行業銷售下行的影響,導致房地產業務結轉毛利率下降,物業項目減值增加;以及外匯波動造成預期凈匯兌損失所致。

(圖源:碧桂園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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