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和省科技廳、省文旅廳、省體育局聯合召開教育培訓廣告發布行政指導會。抖音、美團、新東方、書人、新航道、好年華等互聯網平臺企業、教育培訓機構、出國留學中介機構、開展“研學旅行”的旅行社等相關企業代表,省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管處、網監處、價監競爭處、執法稽查局以及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管處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會上,省市場監管局通過以案釋法的形式,通報了近期教育培訓廣告涉嫌違法的主要表現形式,就教育培訓類廣告發布注意事項進行了合規提示;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文旅廳等相關部門分別結合各自職能進行了行政指導;抖音、新東方、虎嘯楊等企業代表表示,此次行政指導會對自身業務合規開展具有重要幫助,會后將認真學習《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切實依法履行好自身法律責任和義務。
會議強調,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網絡、戶外等媒介渠道教育培訓廣告發布管控和教育培訓機構廣告監管,呵護青少年健康成長,促進教育培訓行業自身健康持續發展;教育培訓機構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強化廣告審核,全面梳理糾查整改;相關部門要切實引導企業加強行業自律,強化“黑白名單”動態管理和宣傳引導,促進教育培訓機構誠信經營規范發展。
江蘇省教育培訓廣告發布提示
1、非教育培訓機構不得發布教育培訓類廣告
沒有取得教育培訓資質的機構不得發布教育培訓廣告,也不得以“一對一輔導”“上門輔導”等形式變相發布教育培訓廣告。
2、不得出現虛假內容
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出現“假扮專家、教授”“虛構教師資質、經歷”,虛構搶購、優惠等虛假不實內容,不得出現“名師”“名校”“一線”等無明確判定標準,無法考證,且容易引起公眾誤解的內容。
3、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教育培訓廣告,不得故意混淆教育培訓廣告與非廣告信息,誤導公眾點擊、觀看、收聽教育培訓廣告
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軟文等形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不得以發布“最新通知”“好消息”“新政”等政策變化消息為幌子,誘導公眾點擊、觀看或收聽有關教育培訓廣告內容。
4、不得出現明示或者暗示保證性承諾內容
不得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內容。如教育培訓廣告中出現“協議就業”“速成”“多少天就能看到效果”“提高升學率”“100%通過考試”“100%就業”等內容,均屬違反上述規定情形。
5、不得出現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等內容
如教育培訓廣告中出現“命題組老師親臨授課”“原命題人領銜傳授”“參與編寫中學教材《小升初實戰語法》、《中考實戰語法》、《小升初沖刺教材》”等內容,均屬違反上述規定情形。
6、不得出現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等內容
如教育培訓廣告中出現“某某科研機構(學術機構)推薦”“往屆某學員就業薪資、就業單位及福利待遇”“某學員學習一個月,記住好多單詞”等內容,以及使用學員“現身說法”直接或間接作推薦證明等均屬違反上述規定情形。
7、不得出現有損青少年身心健康、涉及導向、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
包括不得出現“全部學生都培訓”“不培訓難提高成績”“你來,我培養你的孩子!你不來,我培養你孩子的競爭對手!”等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教育焦慮等涉及導向問題的內容。
8、禁止在少年兒童的教育場所,以及利用相關的工具、設備、資料等發布教育培訓廣告
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內發布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嚴禁將中國少年先鋒隊、少先隊、少年先鋒、紅領巾、隊旗、隊徽、隊委(隊長)標志及其圖案、名義等用于或變相用于發布教育培訓廣告。
9、在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廣告中,不得含有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教育培訓服務的內容
如教育培訓廣告中出現“媽媽,我要上某某培訓班”“爸爸,快給我報名某某培訓班”等內容,均屬違反上述規定情形。
10、不得在教育培訓廣告中實施價格欺詐
禁止在廣告中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方式進行宣傳。如“原價xx,立即購買享超值折扣”“1元課”“1折享”等。
11、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供稿:江蘇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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