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建華 實習記者 王雅雯)2022年8月1日,新修訂的反壟斷法正式生效。一年多來,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推進配套立法的制修訂工作,細化反壟斷法有關規定,完善反壟斷配套規則體系,持續增強反壟斷監管的穩定性和透明度,助力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在立法中,市場監管總局堅持問題導向,處理好規范與發展的關系,針對反壟斷監管執法存在的突出問題,規范行政行為和市場行為雙管齊下。
在規范行政行為方面,積極推進《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的制定,給行政機關出臺的各類政策措施“立規矩”,明確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優化審查流程,健全監督機制,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剛性約束,預防行政機關不當干預市場經濟活動。修訂出臺《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對常見的行政性壟斷行為進行列舉,強化被調查機關配合調查義務,完善監管執法程序,健全約談制度。
在規范市場競爭行為方面,積極推進《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修訂工作,完善現有申報標準,設置資本發展的“紅綠燈”,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修訂出臺《禁止壟斷協議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經營者集中審查規定》等規章,三大類壟斷行為對應的專門規章均完成全面修訂。修訂出臺《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在促進創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動的同時,加強對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制。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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