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楊振鐸)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聯合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于修訂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兩種文書格式的通知》,對自2022年8月起在兩省統一執行的行政處罰文書格式進行了修訂。
2023年9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修訂通過了《行政復議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為扎實推進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在兩省市場監管系統貫徹執行,進一步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根據《行政復議法》的程序規定,經甘肅、青海兩省市場監管局協商一致,對2022年兩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的《甘肅青海兩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范本(2022版)》中“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兩種文書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文書格式范本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兩省市場監管系統統一執行。
此次修訂行政處罰文書格式,對更好地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解決市場監管領域行政爭議起到了實質性作用,進一步提高了兩省市場監管系統行政執法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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