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部門為期六個月的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已開始。本次行動共圍繞7項重點22條任務,突出食品原料質量安全控制、加工場所環境衛生、餐飲具清洗消毒等問題,力爭通過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臺一批校園食品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依法查處一批重點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規范一批承包經營企業,推動學校食堂及其承包經營企業管理明顯規范。
(一)督促學校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1.要求學校嚴格對照各類標準規范,規范食品加工過程管理,提供餐飲服務。
2.督促落實校長(園長)負責制,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長效機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加強日常排查。
3.定期開展鼠(蟲)害消殺,配齊配全三防等設備設施,確保能夠有效防治鼠(蟲)害。探索運用先進技術手段防治鼠(蟲)類等有害生物。
(二)強化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1.明確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自覺履行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2.指導包保干部落實“三張清單加一項承諾書”制度,照單履職、開展督導,對督導發現的問題跟蹤整改并通報屬地監管部門,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靠前指揮、現場辦公。
(三)壓緊壓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
1.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
2.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評價指標、納入學校督導評價體系,對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進行部署,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關管理制度,對承包經營食堂的招投標程序進行全程管理,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工程。
(四)壓緊壓實監管部門責任
1.嚴格學校食堂準入,督促建立供貨商管理評價制度,強化承包經營學校食堂許可管理。
2.加強日常監管和抽檢監測,對防蠅防鼠防蟲設施和重點場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3.督促學校食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31654—2021)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
4.推進校外供餐單位規范化管理,“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100%,建立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達到100%。
5.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
(五)強化重點風險管控
1.強化食品原料質量控制。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食堂明確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負責人,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加強對學校食堂的食品原料供貨商(含食品原料配送中心)的監督;督促學校食堂履行相應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
2.強化加工環境衛生維護。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對食堂環境和蟲鼠害進行專項治理;改善老舊設備和硬件設施,加大清潔力度和清理頻次。
3.強化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督促學校食堂嚴格執行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加大對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設備和從業人員能力的檢查;重點督促指導前期出現餐飲具抽檢不合格的學校食堂,找出原因,針對性進行整改,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六)規范承包經營行為
1.嚴格招投標程序,督促學校依法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協議),及時公示中標企業名單。
2.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應取得相應經營資質,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責任,依法開展經營。
3.加強對承包經營企業的監督,定期考核評價,明確退出機制。
4.嚴格約束轉包、分包行為,堅決整治學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問題。
(七)加強制度機制建設
1.落實國家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的指導意見,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2.修訂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嚴格許可準入和現場審查。
3.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推進規范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標準、規范等長效機制。
各區堅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工作要求,根據工作部署,迅速行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推進有序有力。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