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殷 彤 張吉祥)近日,由江蘇省泰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牽頭起草的《備案主體專利申請預審服務與管理規范》《專利代理機構專利申請預審服務與管理規范》兩項泰州市地方標準發布實施。
《備案主體專利申請預審服務與管理規范》規定企事業單位備案、預審服務量額度、提醒及暫停專利申請預審服務的情形等內容,并提供專利申請預審服務備案申請表、申請預審服務承諾書等標準格式模板,將覆蓋該市全類型專利預審業務,適用于泰州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專利預審業務的各類創新主體。該標準的實施,將為泰州市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更明確、更高效的預審服務流程。
《專利代理機構專利申請預審服務與管理規范》聚焦專利代理機構在專利申請預審過程中的角色和職責,通過規范代理機構服務行為,從源頭嚴把案件質量,杜絕非正常和低質量專利申請,對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效能、促進泰州專利預審業務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這兩項標準發布實施后,將完善專利預審申請規范,合理配置審查資源,引導創新主體和代理機構提升專利質量,對釋放預審服務促進產業發展機制效能、促進高價值專利培育,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具有深遠意義。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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