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連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平臺經濟、民生熱點、商業秘密保護等重點領域,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守護”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導經營者自覺守法,促進公平競爭,現發布2023年查辦的6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大連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好評返現”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在某網絡平臺銷售游戲代打、陪練等虛擬服務,通過“好評返現”方式誘導消費者給予“好評”??头ㄟ^某平臺聊天功能引導消費者收貨評價,并向消費者發送帶有“打手很給力、非常優秀、會再次回購”等表述的評價模板發布非客觀“好評”。當事人上述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重要法定權利,構成以虛假用戶評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以虛假用戶評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2萬元。
典型案例二
大連某泵業有限公司在商業活動中實施混淆行為案
當事人利用虛假材料(《變更通知函》《公司名稱變更通知函》),虛構行業內另外一家有一定影響力的泵業企業名稱變更為當事人企業名稱情形,使青海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誤認為當事人與上述另外一家泵業企業存在特定聯系并簽訂訂貨合同。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同業競爭者的利益,構成以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依據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7.6萬元。
典型案例三
大連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最高獎超過限額案
當事人為了方便顧客對抽獎活動認知、提高顧客參與感和信任感,與某集團有限公司合作舉辦“ 購物抽汽車”有獎銷售活動。獎品設置為:豐田、紅旗系列轎車共20輛,且有消費者先后在現場抽中一汽豐田卡羅拉和一汽豐田亞洲獅汽車各2輛,最高獎金額(每輛汽車價值)均超過5萬元。
當事人進行抽獎式有獎銷售活動最高獎超過限額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
典型案例四
某網絡科技(大連)有限公司幫助他人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當事人是一家從事為他人提供網絡整合營銷的技術服務型企業,利用購買的軟件平臺對外開展“問答營銷”活動。其根據客戶自身產品、服務及相關的行業,以虛構出來的提問者、回答者的名義以一問一答或一問多答的形式,在某網絡平臺發布問答資訊。這些問答模擬消費者或者冒充真實用戶,杜撰故事情節、模仿用戶口吻、編造用戶體驗,幫助客戶提升知名度,獲取更多交易機會。
當事人幫助他人進行虛假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77萬元。
典型案例五
大連某婚姻服務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作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主要從事婚姻介紹服務、婚慶禮儀服務、家政服務、信息咨詢服務等業務。當事人在經營場所懸掛含有“中國社會工作聯合會婚姻家庭工作委員會理事單位”“于某某董事長,國家一級專業心理咨詢師”等內容的宣傳板,但當事人不能提供授權、證書等證明材料,此內容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對合作單位信息、資質證書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
典型案例六
大連某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對其銷售的商品的性能、功能做虛假宣傳案
當事人于2023年3月通過在其經營場所舉辦現場講座方式銷售食品“某海參低聚肽”。在銷售過程中,宣稱該產品具有“預防疾病發生、預防癌癥發生”等功效,但實際該食品并無其宣傳的功效。
當事人對其銷售的商品的性能、功能做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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