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宣傳太夸張 及時調解獲退款
【案情簡介】
消費者王某通過12315平臺反映,其在府谷縣悅己美業美容養生店購買的美容服務項目,是在商家的誘導下購買的服務,共計花費280000元,要求全額退款。
【處理過程及結果】
府谷縣市場監管局消保中心接到投訴后,首先檢查了府谷縣悅己美業美容養生店的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針對投訴人所反映情況進行調查核實,過程中發現商家存在夸大美容效果宣傳;同時通過投訴人提供的支付憑證發現其存在使用網貸支付該美容店的服務費用,且無力償還。后經調解,雙方簽訂退款協議,府谷縣悅己美業美容養生店給投訴人退款256217元。
【案例點評】
府谷縣悅己美業美容養生店在給消費者宣傳美容效果中涉嫌虛假宣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考慮到該行為是店內從業人員為業績而進行的口頭宣傳,并未造成其他嚴重影響及后果,因此給予其口頭警告。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要理性對待商家的宣傳,不要被宣傳噱頭和手段所誘惑,要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合理購買,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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