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盲盒
案例簡介
消費者反映在某盲盒APP中購買商品收貨后,發現與在線上看到的不符,聯系APP客服要求退款遭拒。希望市場監督管理局幫助協調處理。
案例點評
近年來,盲盒由于獵奇心理、新鮮刺激、不可預知、不確定性等特點備受年輕消費者追捧,市場熱度持續走高,各種盲盒的營銷方式也是層出不窮。
但由于盲盒對于消費者來說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對稱,商家過度營銷、涉嫌虛假宣傳、產品質量難以保障和消費糾紛難以解決等問題越發凸顯,出現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要求盲盒經營者應當要切實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經營者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承擔法定責任義務,通過產品標簽、消費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費者盲盒商品的名稱、產地、生產者、執行標準、性能、規格、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存儲條件、安全警示、“三包”條款等關系商品質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標注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在購買盲盒時
要確保理性、適度消費
要認識到盲盒與普通商品相比,具有很強的信息不對稱性,消費者只能依靠商家的廣告宣傳來進行“盲選”,因此切勿跟風攀比、盲目購買,以防范商家的過度營銷套路。
購買盲盒時,要具備基本的辨別能力,盡量選擇信譽較高、口碑較好、售后服務完善的商家進行消費。
在消費過程中注意保留好消費記錄、索要消費憑證等,避免出現維權時舉證困難的情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案例四 電動自行車改裝
案例簡介
消費者反映某處私人店鋪存在違規銷售改造電動自行車的情況。希望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處理。
案例點評
改裝、拼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和《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引起火災,造成市民生命財產損失。
但是由于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依然大有市場,要想遏制這一亂象還得多管齊下,除了加大對路面上電動自行車的巡查,還需要從源頭進行管控,及時摸排整治改裝電動車背后涉及的經營者或服務點,以及電動車電池供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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