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消保委發布《二手車鑒定評估規范》團體標準
規范二手車鑒定評估全流程
本報訊 (陶 穎 曾祺惠 記者曹吉根)浙江省寧波市消保委近日發布團體標準《二手車鑒定評估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期望以此標準規范二手車鑒定評估全流程,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促進寧波二手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規范》自2024年3月15日起正式實施。
《規范》是浙江省首個二手車鑒定評估領域的團體標準,共分7章和1個附錄,包括范圍、基本要求、鑒定評估程序、車輛技術狀況鑒定、投訴與調解等,適用于四輪9座(含9座)以下二手車(小型、微型轎車,小型普通客車和小型普通貨車)的鑒定評估活動。《規范》在現行國家標準《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范》的基礎上,增加了對術語“重大事故車”“泡水車”和“火燒車”的定義,還重點對判定標準進行了細化、量化。
據寧波市消保委負責人介紹,二手車鑒定評估對消費者了解二手車真實車況及其價值等信息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寧波二手車交易體量大,卻因缺乏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車況判定標準,導致消費糾紛一旦發生便很難化解。《規范》可為市場增加透明度,為化解糾紛提供依據。
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相關專家表示,現行國家標準《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范》對被鑒定車輛因何種情況判定為事故車有較為詳細的定義,但對泡水車檢測項目的規定則相對簡略。另外,常見于二手車實際交易過程中的幾類情況,國家標準尚未提及,如車輛發生過事故卻未構成標準中提及的事故車的情況,該如何處理;進過水的車輛,達到何種程度算泡水車,何種程度尚不構成泡水車等。而《規范》對這些情況均給出了詳細的說明。
根據《規范》,在檢查車輛是否泡水時,應當全面檢查應檢部位,綜合判斷車輛是否有泡水情形及泡水水位高度。經檢測,若車輛存在泡水現象,且泡水線高度不低于座椅底板的(可調節座椅以最低調節位為線),則判定被檢車輛為泡水車。同時,因寧波處于沿海,常遭遇臺風、暴雨侵襲,車輛出現天窗漏水、車窗未關導致進水的概率要遠高于內陸城市,《規范》創造性地引入了“浸水現象”的概念,以便與泡水車相區分。
值得一提的是,《規范》還就消費者發生投訴事項單獨設立章節,對投訴渠道、調解處置、時限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比如,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應保障投訴渠道暢通有效,投訴爭議應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二手車鑒定評估報告保存應不低于5年,鑒定評估目的涉及財產糾紛的,保存應不低于10年,以便回溯與取證。“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作為服務的提供者,應盡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第一責任人的義務,面對投訴第一時間啟動和解機制,及時受理妥善處置,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寧波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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