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之際,江西省會昌縣市場監管局篩選出部分消費者維權典型案例,供廣大消費者參考借鑒。
【案情簡介】
2023年9月,兩名消費者到投訴,分別反映某展銷會上某展位商家聲稱免費贈送學習機,誘導消費者購買學習機內的課程,投訴人購買使用后發現貨不對版,要求商家退貨退款。據了解,該“校園郎”牌學習機內的課程售價2799元,商家聲稱含有小學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的所有課程,同步輔導、同步名師講堂、同步課題練習、幼兒教育系統、海量版詞典等。然而,投訴人購買了這款學習機后發現,其實際性能遠遠不及宣傳的那么好,學習機的操作界面簡單,學習資源缺乏可信度,無法滿足孩子的正常學習需求。
【處理過程及結果】
執法人員向投訴人了解情況并得知商家有線下宣傳活動,立即組織人員趕往活動現場,在現場檢查了商家主體資格,并對現場宣傳的情況進行記錄。經查,該學習機的宣傳內容確實有夸大和不實的情況。執法人員對商家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及法律法規的宣傳,告誡其宣傳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責令立即改正。后經過調解,該商家現場給投訴人退貨退款。
【案例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面對投訴,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行動,及時高效地為消費者挽回了經濟損失,切實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王金霞)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