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知識產權信用管理,推動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有效結合,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了《青海省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
《辦法》明確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工作內容,信用主體信息歸集和風險分類,分類結果的運用,差異化監管、激勵措施和信用修復等內容。《辦法》提出,一是明確工作職責。全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對各自履行法定職責、提供公共服務掌握的信息進行歸集并實現共享,組織實施本地區知識產權領域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并將信用風險分類評定與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專項整治行動等相關工作結合開展。二是開展分類監管。建立完善指標動態調整機制,設立科學合理的信用分類評分指標,在通用性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的基礎上,結合知識產權領域專業性,制定知識產權領域分級分類評價指標體系。依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辦法》,依托青海省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系統,根據知識產權基礎信息、監管信息、榮譽獎項和社會貢獻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定,由系統自動分為A、B、C、D四類信用等級。三是強化結果運用。加強信用風險評分和分級分類結果運用,根據不同等級的風險狀況,提供不同級別對應的監管措施及分級預警,對信用風險低的主體,支持自律為主、監管為輔,合理采取激勵措施;對信用風險高的主體,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實施嚴格監管,同時支持信用主體及時開展信用修復工作,旨在做到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者“利劍高懸”。
下一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完善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管理政策體系,加強與社會信用體系有機融合,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及時落實信用信息歸集和風險分類評價工作,推進知識產權領域監管差異化、精細化、智慧化,為推動知識產權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重要抓手,為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效保障。(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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