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完善黑龍江省伊春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規范伊春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的設立、運行、管理等工作,近日,黑龍江省伊春市知識產權局印發《伊春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完善伊春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辦法》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工作指引》《地市級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工作指引》以及《黑龍江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的內容,結合實際,在工作職責、認定標準、服務內容等方面與國家、省有關文件進行了有效銜接,對公共服務機構的申請條件、認定方式以及績效評價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要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要完善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加大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者信息檢索分析能力的培訓力度,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模式標準化規范化。
近年來,伊春市知識產權局持續優化公共服務體系、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利企便民水平,累計建立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58個,為轄區企業提供知識產權信息檢索、法律咨詢、商標品牌服務、專利導航、糾紛調解、維權援助等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辦法》的出臺,將加快推進伊春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實施運行規范化,推動知識產權信息服務資源整合,加強基礎建設和信息人才的培養,保障信息資源有效供給和運用,以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小切口”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大文章”,在助力培育新質生產力和推動伊春市高質量發展上邁出更大步伐、提供有力支撐。(通訊員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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