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青海省黃南州市場監管部門以開展民生領域“鐵拳”行動為抓手,緊緊圍繞“保安全”“反欺詐”兩個主體,聚焦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優勢,集中力量,重拳出擊,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有力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現將相關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河南縣某牛羊肉鋪銷售未經檢疫、檢驗食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7月,河南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售的羊胴體無檢疫檢驗標識,且不能提供檢疫檢驗票據。當事人銷售未經檢疫、檢驗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河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案例二 河南縣某超市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7月,河南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河南縣某超市存在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經核查,當事人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河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案例三 尖扎縣某水果蔬菜鋪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6月,尖扎縣市場監管局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智慧監管系統中收到抽檢不合格沃柑的檢驗報告,該檢驗結果丙溴磷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尖扎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
案例四 澤庫縣澤永建外賣配送中心未履行網絡交易主體信息公示責任案
案情簡介:2024年9月,澤庫縣市場監管局收到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絡交易線索移交單,澤庫縣澤永建外賣配送中心未履行網絡交易主體信息公示責任,經核查,當事人未履行網絡交易主體信息公示責任違反了《中華人?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澤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
案例五 同仁嬌美化妝城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案情簡介:2024年7月,同仁市市場監管局在市場巡查中發現同仁嬌美化妝城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同仁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案例六 尖扎縣仁愛中西醫內科診所其他藥品違法行為案
案情簡介: 2024年9月,尖扎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尖扎縣仁愛中西醫藥內科診所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診所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尖扎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之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整改、警告的行政處罰。(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