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河北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現將藥品監督抽驗中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對本公告中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依法進行了查處。
附件:
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信息公開類型:依申請公開)


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河北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現將藥品監督抽驗中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予以公告(詳見附件)。
對本公告中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依法進行了查處。
附件:
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信息公開類型:依申請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