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藥品安全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春節期間全市藥品經營使用行為和市場秩序,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度過一個放心、舒心、安心的假期,現就規范全市藥品經營使用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依法依規經營。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力保障藥品質量安全、供應充足、價格穩定,自覺維護公眾利益。
二、嚴控質量安全。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建立健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藥品采購、驗收、陳列養護等管理制度,確保所經營的藥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質量可靠;不得購進和銷售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藥品。
三、加強藥學服務。嚴禁執業藥師注冊證掛靠,要保證執業藥師在職在崗認真履職,加強藥品安全知識宣傳,引導消費者安全用藥、理性消費;不得以搭售、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或者甲類非處方藥;嚴禁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開架銷售處方藥等行為。
四、規范網絡銷售。嚴格遵守《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交易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并遵守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規定。對于展示的藥品相關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合法,不得在網絡上銷售禁售藥品。
五、規范廣告行為。未經審查不得發布藥品廣告。藥品廣告應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
各藥品經營使用單位應當對照提醒告誡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經營行為。如違反相關要求及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嚴厲查處,同時,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藥品安全社會共治,若發現購買的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可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舉報。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