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云南正鴻醫藥有限公司暫停經營的通告(2025年 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同意云南正鴻醫藥有限公司向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的暫停經營申請。
暫停經營期間,企業不得開展任何經營活動。如需在《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恢復經營的,需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書面報告,并經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復經營活動。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重新審查發證的,予以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云南正鴻醫藥有限公司暫停經營的通告(2025年 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同意云南正鴻醫藥有限公司向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的暫停經營申請。
暫停經營期間,企業不得開展任何經營活動。如需在《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恢復經營的,需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書面報告,并經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復經營活動。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重新審查發證的,予以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