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九江市場監管所收到里水市場監管所的一宗線索移送,反映里水某企業從九江轄區的佛山市南海區敦瑞達叉車經營部購進一臺叉車,但由于出廠資料不全、售后脫節等原因導致該臺叉車遲遲未能登記上牌。
九江所立即對該叉車經營部開展檢查,發現其主要從事叉車銷售業務,銷售的叉車屬于《特種設備目錄》中“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范疇,但該叉車經營部在銷售叉車期間,未按照規定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內部管理“松散亂”,購進時驗收敷衍隨意、銷售臺賬過于簡單,導致叉車因出廠資料不齊全、涉假而無法辦理登記上牌。
為此,執法人員當場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該叉車經營部于限期內完成整改。但經復查發現,該叉車經營部超過整改期限仍未按規定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九江市監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約談和督促整改,該叉車經營部最終完成閉環整改,現已按規定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并承諾今后加強內部制度管理,嚴格落實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和完善銷售記錄臺賬。(來源:南海市場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