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規范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保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促進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了《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將于2025年7月15日起施行。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關于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事項的規定吧!
條款 | 具體規定 | 備注 |
第七條 |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登記下列事項: (一)組成形式; (二)經營范圍; (三)經營場所; (四)經營者姓名、住所。 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也應當依法登記。 | 根據《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有個人經營和家庭經營兩種。 |
第八條 |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備案下列事項: (一)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其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姓名; (二)登記聯絡員。 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供登記聯絡員的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常用聯系方式,確保有效溝通。 | 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僅需備案登記聯絡員。 |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