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加大行政性壟斷執法力度,依法從嚴糾治不當干預市場競爭行為,堅決破除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行政性壟斷,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2025年7月至12月,向社會公開征集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違法行為線索。
一、征集線索范圍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回應人民群眾和經營主體關切,聚焦公用事業、平臺經濟、醫療衛生、交通運輸、水電氣熱、招投標、教育、餐飲、殯葬等行業和領域,重點查處以下4類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一)整治限制企業自主遷移突出問題。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外地企業在本地投資、注冊或者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制發文件要求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將登記注冊、經營納稅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業在遷出時全額或者部分返還財政獎補資金的行為;以歧視性資格條件等為企業跨區域遷移設置障礙的行為等。
(二)整治阻礙商品要素自由流動突出問題。指定或者要求經營、購買、使用本地特定企業提供的商品服務的行為;對外地商品服務設定歧視性技術要求、檢驗標準等,阻礙、限制其進入本地市場的行為;對外地商品服務設置歧視性補貼政策或者收費標準的行為;要求企業采購本地產品,或者通過給予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引導本地企業之間相互采購的行為等。
(三)整治妨礙企業公平參與異地經營突出問題。設定歧視性的資質要求或者評審標準,排斥外地企業參加本地招標采購或者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設置不合理的名錄庫、資格庫,排斥限制外地企業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違法設置或者授予特許經營權,妨礙其他經營者公平競爭的行為等。
(四)整治設置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隱性門檻突出問題。利用信用評價等手段設置外地企業市場進入隱性限制的行為;借助地方標準等變相阻礙外地企業、商品服務進入本地市場的行為;通過與特定經營者簽訂合作協議、備忘錄等,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行為等。
二、舉報事項
對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舉報材料應當包括:舉報人基本信息、被舉報人基本信息、被舉報人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相關事實和證據材料。相關基本信息和證據材料應當真實、客觀。
舉報電話:12315、0971-8277371。
電子郵箱:gpjzsc8008@126.com
材料郵寄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北大街12號青海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郵編810000。
(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