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上海市金山區楓涇市場監管所接到舉報,反映稱上海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某平臺銷售的奧林巴斯TG7產品廣告中宣稱“限量秒殺”,但未明示促銷商品的具體數量。為進一步查清事實,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銷售等經營活動的公司。當事人在某平臺內銷售“奧林巴斯TG7產品”中宣傳“限量秒殺”,但未明示促銷商品的具體數量。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構成了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未顯著標明條件的不正當價格行為。
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在案發后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無實際售出商品,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上述商品,并處罰款500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面對“秒殺”誘惑時多一分清醒,避免陷入“搶得到卻買不到”的境地。遇到“限量秒殺”“限時搶購”等活動時,首先,應注意查看頁面是否明示商品具體數量(如“限量100件”),警惕“過度營銷”。其次,下單前截圖保存促銷頁面(含價格、規則、宣傳語等),付款后保留訂單截圖、支付憑證,若商家違約,可根據相關憑證通過12315平臺或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為整治“限量秒殺不標數量”等促銷亂象,下一階段,上海市金山區楓涇市場監管所將持續筑牢監管防線,組織開展專項抽檢,隨機抽查線上線下促銷頁面,重點核查“限量”“秒殺”類活動是否按規定明示商品數量、活動時間等,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問題當場責令商家下架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進行處罰,倒逼商家規范促銷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消費權益。(楊文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