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2025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
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蘭州新區商務和市場監管局、甘肅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風場區工商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根據《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獲證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甘市監發〔2025〕148號)安排部署,現將能力驗證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能力驗證組織情況
2025年能力驗證項目共5項。涉及食品3項、建筑建材2項,具體項目為:果蔬中聯苯菊酯、鎘的測定,飲料中山梨酸的測定,金屬材料洛氏硬度試驗,保溫材料導熱系數、燃燒性能(不燃性、熱值、單體燃燒)的測定。
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承擔飲料中山梨酸的測定能力驗證項目。根據政府采購服務結果,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承擔果蔬中聯苯菊酯、鎘的測定能力驗證項目;甘肅眾聯建設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擔金屬材料洛氏硬度試驗能力驗證項目;甘肅宏強工程檢測有限公司承擔保溫材料導熱系數、燃燒性能的測定能力驗證項目。
參加果蔬中聯苯菊酯測定的機構111家(含邀請青海省4家機構);參加果蔬中鎘測定的機構69家(含邀請青海省5家機構);參加飲料中山梨酸測定的機構59家(含邀請青海省5家機構);參加金屬材料洛氏硬度試驗的機構89家(含邀請青海省1家機構);參加保溫材料導熱系數測定的機構141家(含邀請青海省8家機構);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測定,參加不燃性試驗的機構81家(含邀請青海省7家機構),參加燃燒熱值試驗的機構81家(含邀請青海省7家機構),參加單體燃燒試驗的機構63家(含邀請青海省7家機構)。
二、能力驗證評定結果
(一)果蔬中聯苯菊酯的測定。省內參加機構107家,結果為合格的96家,不合格的10家,未提交數據1家,合格率為89.7%;青海省參加機構4家,全部合格。
(二)果蔬中鎘的測定。省內參加機構64家,結果為合格的58家,不合格的6家,合格率為90.6%;青海省參加機構5家,結果為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1家。
(三)飲料中山梨酸的測定。省內參加機構54家,結果為合格的46家,不合格的8家,合格率為85.2%;青海省參加機構5家,結果為合格的2家,不合格的3家。
(四)金屬材料洛氏硬度試驗。參加機構88家;結果為合格的80家,不合格的8家,合格率為90.9%;青海省參加機構1家,結果為合格的1家。
(五)保溫材料導熱系數的測定。省內參加機構133家,結果為合格的122家,不合格的6家,未提交數據5家,合格率為91.7%;青海省參加機構8家,結果為合格的7家,未提交數據1家。
(六)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測定。
1.不燃性試驗。省內參加機構74家,結果為合格的61家,不合格的6家,未提交數據7家,合格率為82.4%;青海省參加機構7家,結果為合格的5家,不合格的1家,未提交數據1家。
2.燃燒熱值試驗。省內參加機構74家,結果為合格的65家,不合格的3家,未提交數據6家,合格率為87.8%;青海省參加機構7家,結果為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2家,未提交數據1家。
3.單體燃燒試驗。省內參加機構56家,結果為合格的49家,不合格的2家,未提交數據5家,合格率為87.5%;青海省參加機構7家,結果為合格的6家,未提交數據1家。
經核查,還有23家機構未按要求參加此次能力驗證。能力驗證結果統計情況見附件。
三、結果分析和存在問題
整體來看,絕大多數機構比較重視能力驗證工作,積極報名參加并按要求組織實施,內部管理持續規范,基本保持了取證時的檢驗檢測能力水平,但還有部分檢驗檢測機構對能力驗證工作不夠重視,一些機構未持續保持取證時的能力水平,甚至個別機構未按要求參加此次能力驗證。主要存在問題及原因如下。
(一)原始記錄不完整。原始記錄中缺少樣品前處理、標準物質信息及校準曲線配制過程、儀器條件設置、計算過程、譜圖等信息,導致無法了解詳細的檢測過程,不利于檢測結果的技術分析。個別不合格實驗室未提交完整的原始記錄信息,導致無法識別不合格的具體原因。
(二)檢測操作及試劑、樣品處理不規范。檢測過程中未進行有效的質量控制,如:部分實驗室原始記錄中沒有體現出質控樣品的測試或加標回收驗證等信息,食品檢測項目采用非食品基質的質控樣品。檢測流程不規范,如:聯苯菊酯測定中個別實驗室未經過固相萃取凈化,濃縮過程中待測液未按照標準要求濃縮至近干,操作未嚴格遵循標準流程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
(三)測試結果數據處理不準確。兩個考核樣品的結果數據填反;實驗過程中樣品稀釋倍數記錄有誤;結果計算錯誤;結果數據修約不準確;未按測試指導書要求的有效數字填報結果。
(四)檢驗人員技術能力還有一定差距。部分檢驗檢測人員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不夠扎實,對標準方法和作業指導書的理解不到位,對檢測的關鍵環節不熟悉,操作不規范。
(五)依法依規從業意識還不夠。能力驗證是持續提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水平的重要措施,個別機構未按檢驗檢測監管法律法規和內部管理體系文件持續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檢驗檢測程序不符合相關要求。
四、下一步要求
(一)強化驗證結果運用。加強對能力驗證結果的宣傳,鼓勵和引導政府管理部門、社會組織及企業在有檢驗檢測服務需求時,優先選擇使用和采信能力驗證結果合格的機構提供技術服務,鼓勵結果合格的機構通過自我聲明的方式延續證書有效期。對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機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中加大抽查力度。
(二)認真組織問題整改。省局將聯合相關項目承擔機構對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機構進行約談;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的機構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展整改。相關機構要認真分析原因,找準查明問題癥結所在,自行聯系具備能力驗證資質的機構進行補測,2025年11月17日前將補測結果書面報省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審核確認,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涉及此次能力驗證項目(參數)的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待審核確認合格后,方可對外出具相關項目(參數)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通報情況,對轄區內相關機構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整改期間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無故不整改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及時報送處理結果。
(三)強化依法依規檢驗檢測。各檢驗檢測機構要深刻吸取此次能力驗證中暴露或反映出的問題教訓,對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管的法律法規、檢驗檢測技術規范、檢驗檢測標準依據等舉一反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強化內部管理,加強人員培訓,嚴格檢驗行為,持續改進和提升檢驗檢測服務能力和水平,為社會提供公正可靠的檢驗檢測數據和各類服務。
(四)嚴格落實相關規定。各檢驗檢測機構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提高依法依規檢驗、誠信經營意識。標準、人員、地址等發生變更或有影響正常開展檢驗檢測工作的情況時,及時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并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轄區內市場監管部門。
聯系人:楊昕 ??聯系電話:0931-8533524
聯系地址: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蘭州市城關區金昌南路279號)
附件:1.果蔬中聯苯菊酯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2.果蔬中鎘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3.飲料中山梨酸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4金屬材料洛氏硬度試驗能力驗證結果
5.保溫材料導熱系數的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6.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燃性試驗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7.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燃燒熱值試驗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8.保溫材料燃燒性能單體燃燒試驗測定能力驗證結果
9.邀請青海省機構參加情況
10.未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機構名單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