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促進公平競爭是激發市場內生動力與創新活力的關鍵所在。湖北省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面對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復雜性與系統性,摒棄“單兵突進”模式,精心構建多層次、立體化的“五查”督導體系,實現了審查監督的全流程覆蓋、多維度深入,將如何確保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真正落地生根、發揮實效作為工作理念,他們推出“四措五查”督導工作法,以系統思維與創新舉措,為破除隱性壁壘保障市場公平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實踐樣本。
一、高位推動,嵌入決策“核心層”
公安縣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提升至戰略高度,得到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將其直接納入縣政府年度重點工作范疇,并實現常態化列席縣政府常務會議。這一舉措確保了在政策措施的源頭審議環節,彰顯了政府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堅定決心,從決策頂端筑牢了防止行政壟斷和政策歧視的第一道防線。首先從存量清理常態查,源頭梳理防風險:清理過程中,他們要求各政策起草單位定期對存量政策措施開展自查清理,及時識別并廢止、修訂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過時或不當規定,從源頭上凈化政策環境,防止歷史遺留問題成為市場公平的“絆腳石”。
二、機制聯動,打通審查“中梗阻”
獨木不成林。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政府的協調下,與縣司法局攜手,率先建立《公平競爭審查與合法性審核協作機制》,開創性的將公平競爭審查設置為合法性審核的前置必備條件。這意味著,凡屬于公平競爭審查范疇的政策措施,若未按規定完成審查并達標,將無法獲得合法性審核“通行證”。此機制如同為政策出臺安裝了“雙保險”,有效杜絕了未經公平競爭審查的政策“帶病"進入決策流程,實現了審查環節的剛性約束與無縫銜接。然后他們利用大數據智慧審查線上查,科技賦能提效能:工作中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托公平競爭審查系統開展線上抽查與交叉檢查。創新引入AI輔助審查工具,智能識別潛在風險點,大幅提升審查的效率、精準度與覆蓋面,讓技術成為守護公平競爭的“火眼金睛”。
三、平臺把關,堵死市場“準入漏”
聚焦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經營主體高度關注、競爭尤為激烈的領域。以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主導的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辦公室精準發力,要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政府采購中心嚴格履行“守門人”職責,明確要求所有招標文件、采購文件必須通過公平競爭審查。對未按規定完成審查的文件一律要求按規定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否則不得發布、不得交易。這一“硬核"措施,直接斬斷了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文件進入實際操作領域的可能性,有力保障了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規則下公平參與競爭的權利。在平臺把關的前提下他們著重重點領域聯合查,精準發力破壁壘:針對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市場競爭敏感、社會關注度高的關鍵領域,聯合財政、政數等業務主管部門開展專項聯合檢查。這種靶向性的督導方式,確保了各項制度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剛性落實,有力遏制了特定領域的行政性壟斷行為。
四、流程倒逼,內化審查“自覺性”
制度的長效生命力在于融入日常。公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著力推動各單位將公平競爭審查深度嵌入內部公文制發必經流程,由政府行文且明確要求:凡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未經公平競爭審查,一律不得提交集體審議,不得出臺。這種嵌入式的流程設計,形成了強大的內部倒逼機制,促使各部門在政策起草初期就必須樹立公平競爭理念,主動履行審查義務,將審查工作從“要我做”轉變為“我要做”,實現了審查意識的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然后他們實施三方評估專業查,借力外腦促公正:積極引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構,對已出臺政策措施的影響進行獨立、客觀、專業的評估審查。此舉借助“外腦”智慧,彌補了內部審查可能存在的盲點,增強了審查結論的公信力與科學性,為社會監督提供了專業支撐。
通過四個措施的實施,成功構建起一張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公平競爭審查立體防護網。“應審必審、應審盡審”原則得到徹底貫徹,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現了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質的飛躍。在措施落實的情況下,最后在制度落實上全面查,壓實責任保長效:聯合司法行政部門,對各成員單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執行情況、工作成效進行不定期的抽查與考評。通過強化內部監督與問責,倒逼各單位將審查責任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確保制度不是“紙上談兵”,而是真正融入了日常工作的肌肉記憶”。
四措五查,構成了一個緊密銜接的“清理一抽查-評估一整改”一體化閉環督導模式。這一模式有效挖掘并解決了審查標準不統一、審查質量不高、制度執行不到位等潛在問題,形成了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持續優化的良性循環,讓公安縣成功構筑起“法律強制、制度保障、技術支撐、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全鏈條約束體系。不僅顯著提升了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與效能化水平,更在深層次上協調推進了公平競爭政策的深入實施,從制度層面有效預防和制止了可能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出臺。“四措五查"的督導實踐,通過機制創新與科技賦能,將公平競爭審查從一項原則性要求,轉化為可操作、可監督、可評估的常態化治理實踐,為各類經營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營造了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王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