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對重慶沛晟醫藥有限公司采取風險防控措施的通告
經監督檢查,重慶沛晟醫藥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隱患。為防控藥品質量安全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企業采取暫停銷售的風險防控措施,停業期間不得擅自開展藥品經營活動。現予以公布。
序號 | 企業名稱 | 許可證編號 | 經營地址 | 倉庫地址 | 經營范圍 |
1 | 重慶沛晟醫藥有限公司 | 渝AA023000067 | 重慶市經開區長生橋鎮玉馬路18號13幢5-1(A區) | 重慶市經開區長生橋鎮玉馬路18號13幢5-1(B區) | 中成藥、化學藥 |
企業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排除質量安全隱患后,向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整改報告,經復查符合條件后予以解除風險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