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5年,廣東省肇慶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踐行“監管為民”理念,秉持“懲教結合、寬嚴相濟、輕微免罰、重違嚴懲”原則,大力推行服務型執法,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依法適用減免罰規定,既降低經營主體負擔,又引導經營主體自覺遵紀守法,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現選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端州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端州區某小賣部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2025年8月11日,端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端州區某小賣部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售賣貨架上擺放有“統一香菇燉雞面”、“力誠香甜玉米腸”兩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貨值共計38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輕微,并在執法人員監督下已現場完成整改,2025年8月27日,端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及《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對當事人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指導。
鼎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裹蒸店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案
根據群眾舉報,鼎湖區市場監管局對某裹蒸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15年人參酒”標簽未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護肝茶”“紫背天葵”包裝標簽含有疾病治療相關內容。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九項、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首次違法,違法行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已及時整改。2025年8月,鼎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指導。
封開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封開縣南豐鎮某美食農莊經營項目發生變化未按時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案
根據群眾舉報,封開縣市場監管局對封開縣南豐鎮某美食農莊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自2025年3月開始在其視頻平臺店鋪上架團購生食類食品并售賣,至現場檢查時,共計售出生食類食品12單,違法所得496.8元。但當事人食品經營許可僅為熱食類食品制售,且未辦理許可事項變更登記。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鑒于當事人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完成整改,2025年9月30日,封開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未按照規定申請變更經營項目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指導。
德慶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德慶縣悅城鎮某商店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案
根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德慶縣悅城鎮某商店銷售的云南青柑中聯苯菊酯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輕微,能說明進貨來源,并立即實施了召回措施和開展自查整改,沒有引發食品安全事故或發生食源性疾病,德慶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等有關規定,決定對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指導。
肇慶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肇慶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2025年5月15日,肇慶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肇慶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含有“鄰萬達商圈5分鐘醇熟生活配套;10分鐘直達輕軌站;廣佛肇高速半小時接駁廣州芯”宣傳語的廣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僅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涉案廣告發布范圍窄、影響力小,事后當事人主動落實整改、消除影響,2025年6月30日,肇慶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指導。(余藝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