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管局丁溝分局組織轄區零售藥店負責人和質量管理人員召開專題培訓,并針對常見問題開展行政約談。
培訓明確多項要求:一是執業藥師必須真實在崗,藥店營業期間必須保證有執業藥師在崗,負責審核處方、指導用藥,禁止“掛證”或藥師不在崗時銷售處方藥;二是嚴把藥品進出庫關口,嚴格落實藥品藥械的進貨查驗制度,建立并實施藥品追溯制度,按照規定提供追溯信息,保證藥品可追溯性,堅決杜絕醫保追溯碼“一碼多刷”亂象;三是規范日常經營流程,從采購到銷售全程需按標準操作,藥品須從正規渠道進貨,儲存需符合溫度、濕度等要求,處方藥必須憑醫生處方并經藥師審核后才能銷售,遵守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按照規定憑處方銷售;四是過期藥品專人專管,臨近效期的藥品需提前預警并單獨管理,過期藥品要立即下架,登記后由專業機構統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或重新銷售,鼓勵藥店設置過期藥回收點。
會后,執法人員組織參會人員分別簽署《零售藥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承諾書》《行政合規建議書》,并督促相關負責人對《零售藥店藥械經營質量管理“十個不”》進行張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下一步,丁溝分局將持續深化藥店規范經營管理工作,以“常態化監管+針對性培訓”的組合舉措,推動藥品藥械經營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地見效。同時,進一步加大日常巡查與隨機抽查力度,對查實存在違規經營行為的單位,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切實筑牢轄區藥品安全防線。(江都區市場監管局 張亞 通訊員楊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