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決定》(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聯合制定了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制度的重點液態食品目錄,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運輸經營者未取得許可的,不得從事目錄范圍內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
市場監管總局 交通運輸部
國家糧食和儲備局
2026年2月3日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決定》(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市場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聯合制定了實行道路散裝運輸許可制度的重點液態食品目錄,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運輸經營者未取得許可的,不得從事目錄范圍內重點液態食品道路散裝運輸。
市場監管總局 交通運輸部
國家糧食和儲備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