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國家質檢中心動態管理,推動檢驗檢測能力提質升級,根據國家質檢中心有關管理規定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質檢中心管理的意見》等要求,經研究,決定撤銷國家大中型電機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國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劑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國家家用殺蟲用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等3個國家質檢中心。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相關依托法人單位不得再以上述國家質檢中心名義開展任何業務活動。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6年2月9日

為加強國家質檢中心動態管理,推動檢驗檢測能力提質升級,根據國家質檢中心有關管理規定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質檢中心管理的意見》等要求,經研究,決定撤銷國家大中型電機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國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劑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國家家用殺蟲用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等3個國家質檢中心。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相關依托法人單位不得再以上述國家質檢中心名義開展任何業務活動。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