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集貿市場誠信計量評價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3月14日。
《征求意見稿》是對現行法律法規中集貿市場計量管理要求的細化和補充,是推動誠信計量體系建設的重要支撐文件,能夠進一步推動集貿市場落實計量主體責任,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提升市場誠信計量整體水平。《征求意見稿》分為適用范圍、評價依據、評價內容、評價流程、評價等級及結果運用和紀律要求等六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適用范圍。明確適用于對集貿市場開展的誠信計量評價活動及其結果的管理。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集貿市場的誠信計量評價工作。
明確評價內容。《征求意見稿》構建了由基礎管理、器具管理、行為規范、糾紛處理、創新引領等5個一級指標、20個二級指標組成的評價體系。指標體系注重量化可操作,涵蓋制度建設、人員配備、計量器具檢定、交易行為、投訴處理等關鍵環節,實現對集貿市場計量誠信水平的全方位評估。
明確評價流程、等級及結果應用。《征求意見稿》規定了評價周期、評價主體、評價流程和等級劃分。評價工作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可根據需要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或社會代表參與監督,確保評價過程的公正性與專業性。評價流程主要包括申請提交、材料審核、現場檢查、器具抽檢及結果復核等環節,形成閉環管理。評價結果根據綜合得分劃分為A、B、C、D級四個等級,并作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明確每一等級所對應的計量管理狀態和監管重點。
強調紀律要求。強調集貿市場誠信計量評價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實施分級分類監管而開展的行政管理活動,不是評比達標、創建示范等考核評優項目。明確評價工作應注重實效,簡化流程,不得干擾市場正常經營秩序,切實為基層和市場減負。
市場監管總局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情況完善《征求意見稿》內容,盡快出臺實施。通過建立科學、規范、可操作的評價體系,實現對集貿市場計量行為的系統性評估與分級分類信用監管,引導市場主辦者和經營者自覺踐行誠信計量承諾,營造公平、透明、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