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4月11日,中國質量新聞網從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獲悉,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一天之內連收三張罰單。
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該分行因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被南陽銀保監分局罰款50萬元。此外,該分行相關責任人張某峰被南陽銀保監分局警告,原因涉及:對民生銀行南陽分行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該分行相關責任人李某曉被南陽銀保監分局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原因涉及:對民生銀行南陽分行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負有直接責任。上述處罰日期均為同一天。
事實上,該分行并非首次被處罰。
河南銀保監局南陽分局此前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宛銀保監罰決字〔2020〕8號)顯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陽分行因聯保體貸款三查不嚴被南陽銀保監分局罰款40萬元,相關責任人李某梅、王某群、張某均被警告。
此外,天眼查數據顯示,該分行此前被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565230元(立案日期:2021年5月28日)【案號:(2021)豫1302執2537號】,相關案由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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