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被荊門銀保監分局處罰,原因涉及財務數據不真實、未嚴格審核代理人學歷證書。
荊門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荊門銀保監罰決字〔2022〕4號)顯示,2021年4月,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先后向荊門市掇刀區某超市賬戶支付7632元、18700元、19200元、48880元共4筆合計94412元,財務憑證顯示用于該公司銀保業務部購買記事本、拉邊袋、大米、食用油、四件套等物資。該公司實際采購73000元物資,某超市將剩余21412元扣除10個點費用后返現19300元給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用于該公司其他費用支出。2021年7月至10月,該公司先后向某超市賬戶支付4680元、1900元、3243元、4500元、18480元共5筆合計32803元,財務憑證顯示用于銀保業務部購買紅酒、茶葉、食用油、口罩、電水壺等物資。該公司實際僅向某超市購買口罩花費810元,某超市及其關聯方何某在扣除10個點費用后將剩余28760元分兩筆(12160元和16600元)轉入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銀保業務部員工陳某賬戶,用于公司其他費用支出。上述9筆費用支出均由銀保業務部發起預算申請、采購申請和財務報銷流程,時任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劉某宏分管銀保業務部,對該違法行為負有直接和管理責任。
此外,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經調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2021年入職的個人代理人檔案,發現代理人蘇某、熊某等多人學歷證書系偽造。其中,學信網系統中無蘇某、熊某、賈某、何某等4人大專學歷信息,湖北省高中畢業證查詢系統中無徐某高中學歷信息,夏某學歷證書發證時間“19970638”有明顯的邏輯錯誤。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營銷業務部負責代理人日常管理,包括入職、離職、異動實務操作、檔案管理等,時任營銷業務部經理徐某對該違法行為負有直接和管理責任。
根據《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的相關規定,荊門銀保監分局對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荊門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3萬元,對劉某宏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對徐某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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