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咸陽監管分局公布一張罰單,劍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陽分行。
咸陽銀保監分局(咸銀保監罰決字〔2022〕1號)處罰信息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陽分行被查出信貸業務違規,依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咸陽銀保監分局對該行處以21萬元罰款。
今年3月被查出18項違法違規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今年3月也被處罰。
中國銀行于2022年3月21日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出480萬元罰單(銀保監罰決字〔2022〕13號),主要涉及中國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上述違法違規內容多達18項,即:不良貸款余額EAST數據存在偏差;逾期90天以上貸款余額EAST數據存在偏差;漏報貸款核銷業務EAST數據;漏報抵押物價值EAST數據;漏報債券投資業務EAST數據;未報送權益類投資業務EAST數據;漏報公募基金投資業務EAST數據;未報送投資資產管理產品業務EAST數據;漏報其他擔保類業務EAST數據;EAST系統理財產品底層持倉余額數據存在偏差;EAST系統理財產品非標投向行業余額數據存在偏差;EAST系統《表外授信業務》表錯報;EAST系統《個人信貸業務借據》表錯報;EAST系統《對公信貸業務借據》表錯報;EAST系統《關聯關系》表錯報;EAST系統《對公信貸分戶賬》表錯報;理財產品登記不規范;2018年行政處罰問題依然存在。
此前因“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收千萬元罰單
2020年12月1日,中國銀行因“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被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罰款5050萬元。
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產品管理不規范,包括保證金相關合同條款不清晰、產品后評價工作不獨立、未對產品開展壓力測試相關工作等;風險管理不審慎,包括市場風險限額設置存在缺陷、市場風險限額調整和超限操作不規范、交易系統功能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等;內控管理不健全,包括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不合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履職不足、全行內控合規檢查未涵蓋全球市場部對私產品銷售管理等;銷售管理不合規,包括個別客戶年齡不滿足準入要求、部分宣傳銷售文本內容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傳、采取贈送實物等方式銷售產品等。
中國銀行官網介紹,中國銀行是中國持續經營時間最久的銀行。1912年2月正式成立,先后行使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和國際貿易專業銀行職能。1949年以后,長期作為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統一經營管理國家外匯,開展國際貿易結算、僑匯和其他非貿易外匯業務。1994年經過改組,全面提供各類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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