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0年7月9日消息,北京市廣告監測中心發布《2020年6月廣告監測報告》。
《報告》顯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監測電視、廣播、平面等傳統媒體廣告372241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69條次,涉嫌違法率0.02%。監測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廣告1505條次,主要為公益類廣告,未發現涉嫌違法廣告。

2020年6月共搜索監測3749萬條次互聯網廣告,獲取涉嫌違法廣告線索6837條次,涉及26個商品服務類別、105家媒體、1472家企業主體,經復核其中1832條次廣告存在涉嫌違法問題。監測涉及有關“新冠肺炎”廣告線索9條次,經復核其內容不違法。
2020年6月廣告監測報告
第一部分 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一、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綜合分析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監測電視、廣播、平面等傳統媒體廣告372241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69條次,涉嫌違法率0.02%。
本月繼續加強對媒體涉及疫情廣告的監測,全市對傳統媒體共監測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廣告1505條次,主要為公益類廣告,未發現涉嫌違法廣告。

本月傳統媒體廣告監測量環比上升2.05%,廣告涉嫌違法量環比下降41.53%,涉嫌違法率較上月下降0.01個百分點。
其中,電視媒體未發現涉嫌違法廣告;廣播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30條次,較上月增加30條次,主要類別為商品房,涉嫌違法率為0.03%;平面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39條次,與上月持平,主要類別為醫療診療服務,涉嫌違法率為0.17%。
二、全市各類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傳統媒體監測概況

1、廣播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行業占比

2、平面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行業占比

三、傳統媒體發布各商品、服務類廣告監測情況
1、傳統媒體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2、傳統媒體涉嫌違法率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本月傳統媒體共有8個類別的廣告出現涉嫌違法。其中排名前五的為商品房、醫療診療服務、醫療器械、非處方藥(并列第三)、沖飲食品廣告,占全市傳統媒體涉嫌違法廣告發布量的95.65%。
其中商品房廣告以28條次的涉嫌違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現為:廣告中對價格有表示的,未清楚表示實際銷售價格,未明示價格的有效期。
醫療診療服務廣告以27條次的涉嫌違法量排名第二,主要表現為:1、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2、未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與媒體類別發布醫療廣告。
醫療器械和非處方藥廣告分別以5條次的涉嫌違法量并列第三,醫療器械涉嫌違法主要表現為:1、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發布醫療器械廣告;2、使用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非處方藥涉嫌違法表現為:1、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發布藥品廣告;2、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第二部分 互聯網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2020年6月共搜索監測3749萬條次互聯網廣告,獲取涉嫌違法廣告線索6837條次,涉及26個商品服務類別、105家媒體、1472家企業主體,經復核其中1832條次廣告存在涉嫌違法問題。監測涉及有關“新冠肺炎”廣告線索9條次,經復核其內容不違法。
互聯網各商品服務類別廣告監測情況
6月監測的各商品服務類別中,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務類別是醫療美容服務類、醫療診療服務類、微信咨詢類、普通化妝品和教育培訓類。

醫療美容服務類涉嫌違法廣告量為501條次,排名第一。主要違法表現為:1、廣告中涉及了醫療技術等內容;2廣告中未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
其次為醫療診療服務類,涉嫌違法廣告量為403條次,主要違法表現為:1、廣告中涉及了醫療技術、疾病名稱等內容;2廣告中未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3、利用醫生、患者等的形象作證明。
第三為微信咨詢類廣告,涉嫌違法量為196條次,主要違法表現為:1、非醫療廣告,內容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等醫療術語;2、廣告中反復出現某一微信號,引導消費者以添加微信號的方式對相關商品、服務等具體信息進行咨詢,而廣告中對具體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對服務的內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除涉嫌違法量占比較高的五類廣告以外,其余各類別廣告涉嫌違法量總計545條次,占各類別廣告涉嫌違法總量的29.75%。
北京市廣告監測中心
2020-07-03

您當前位置:
